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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授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为“云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
云国税发[2004]235号
颁布时间:2004-10-11
2004年10月11日 云国税发[2004]23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省经济税收事业的发展,适应我国对外开放,通过非政府组织协调跨国 企业涉税事宜;对我国与周边及其他经贸往来频繁的国家和地区,行使税收主权,执 行税收协定,加强对跨国纳税人避税与反避税行为、税收情报等事项的研究交流;响 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度建设方面的借鉴 研究,为我省企业的“外向”型发展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国国际税收研究 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在我省筹备组建云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云南 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将广泛组织我省关心国际税收问题研究的各界人士,结合我省经济 税收发展实际,开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相关的学术研究活动。 按照我国现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作为中央直属管理机关的云南省国家 税务局,为实现对“云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业务的有效管理,特向云南省人民政府 提出:授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为“云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业务主管单位。 当否,请批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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