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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2004]260号
颁布时间:2004-11-02
2004年11月2日 云国税发[2004]260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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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9月份“四小票”抵扣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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