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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归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规字[2004]7号
颁布时间:2004-06-23
2004年6月23日 云地税规字[2004]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归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 [2004]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前“五险统征”工作的准备、协调 和开展情况,按照加强基金管理、方便征收、便于对帐的原则,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 的沟通协调,对不按规定在多家银行开户或同一个险种开设多个财政专户等情况,及 时进行纠正和归并,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归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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