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地方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三字[2004]6号
颁布时间:2004-05-20
2004年5月20日 云地税三字[2004]6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4]4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