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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3]142号
颁布时间:2003-12-09
2003年12月9日 云地税二字[2003]142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 [2003]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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