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2]377号
颁布时间:2002-06-03
2002年6月3日 云国税函[2002]377号 近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地州营业部企业 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请示》(红塔证发[2002]30号)。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 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 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国税函[2002]283号)的规定,经研究, 现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楚雄、大理的下属营业部,2002年度由红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营业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 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有关 资料,但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所在地国税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职责。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