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2]485号
颁布时间:2002-07-18
2002年7月18日 云国税函[2002]48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5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下属成员企业,2002年底以前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 税的办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