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3]30号
颁布时间:2003-08-08
2003年8月8日 云财税[2003]30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 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 税[200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中提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88号)文,我们已全文 转发(云财税[2001]37号)。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3)
上一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