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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3]18号
颁布时间:2003-05-25
2003年5月25日 云财税[2003]18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3]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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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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