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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3]12号
颁布时间:2003-04-03
2003年4月3日 云财税[2003]12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 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 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3]42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 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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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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