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云国税发[1998]229号
颁布时间:1998-07-02
1998年7月2日 云国税发[1998]229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云发[1998]10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确保省委、省人民政府通知贯彻,省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涉外税收工作的领 导,不断加强涉外税收队伍的建设,提高涉外税收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各地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加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优化税务机关的专业服 务,提高办事效率。各地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 了解税法信息;要树立严格执法、高效、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要设立咨询服务场所, 宣传政策,解释问题,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附件: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3)
上一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德宏等八个地、州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工作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