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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6]264号
颁布时间:1996-09-06
1996年9月6日 云地税发[1996]264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 96]3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外籍个人所 得税的纳税检查。年度检查结束后,请各地于1997年1月31日前向省局上报有 关查核情况和书面总结。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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