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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1997年纠风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1997]45号
颁布时间:1997-03-31
1997年3月31日 云政办发[1997]45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7年纠风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意见》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的纠风工作能否达到预定目标,收到实效,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纠正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涉及的面较广,又主要是政府系统的事,需要政府来动员部署、 组织协调。各级政府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纠风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 府关于反腐纠风的部署和要求,对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 关心,多出一点力,多办一些实事,多做一份贡献。 各地各部门的安排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告省政府纠风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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