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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19号
颁布时间:1997-01-17
1997年1月17日 云地税发[1997]19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 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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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税务局、国家金库云南省分库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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