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的通知》的通知
云税地字[1993]36号
颁布时间:1993-05-22
1993年5月22日 云税地字[1993]36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税发[1993]038号《关于印发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原有解 释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国家税务局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学类税目注释的通知
(2)
上一篇:
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计划委员会、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昆明分行关于代扣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下一篇: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