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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8]107号
颁布时间:1988-11-14
1988年11月14日 云税四字[1988]107号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13号《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 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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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征印花税有关税收会统处理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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