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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山东省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经验介绍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225号
颁布时间:1997-07-24
1997年7月24日 云地税发[1997]22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山东省车胎使用税征收管理经验介绍的通知》 (国税地函发[1997]0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借鉴《通 知》中好的征管经验,搞好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将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地组织 入库。 附件: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山东省车胎使用税征收管理经验介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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