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党政干部因引进资金、项目按当地政府政策获取奖金等物质性奖励问题如何处理的通知
云地税监字[2002]7号
颁布时间:2002-03-13
2002年3月13日 云地税监字[2002]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党政 干部因引进资金、项目按当地政府政策获取奖金等物质性奖励问题如何处理的答复〉 的通知》(国税党纪发[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组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党政 干部因引进资金、项目按当地政府政策获取奖金等物质性奖励问题如何处理的答复》 的通知 (3)
上一篇: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转发〈宁夏国税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