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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88)云财会字第54号文件的通知
云税三字[1989]3号
颁布时间:1989-01-05
1989年1月5日 云税三字[1989]3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88)云财会字第5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交纳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办理。 附件:(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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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伊朗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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