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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1]73号
颁布时间:2001-10-15
2001年10月15日 云地税发[2001]73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的通 知》(国税发[200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的 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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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地税部门代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程序及报表填报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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