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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各区县设立的营业厅集中纳税的通知
渝地税函[2000]61号
颁布时间:2000-04-10
2000年4月10日 渝地税函[2000]61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近接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申请将其在潼南、合川、荣昌等地设立的直属营业厅应 纳营业税集中在公司统一缴纳的请示。经调查,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从1999年底 开始陆续在各区县(市)设立营业厅,由于该公司是先放号,后建厅,无法分清用户 是属哪个区县(市),因而无法核算各区县(市)的通信业务收入(通话费收入), 各营业厅仅能核算出其放号收入(入网费),但这部分收入非常少。鉴于以上情况, 经市局研究,同意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2001年以前在各区县(市)设立的营业厅、 工作处(万州、涪陵工作处除外)的营业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暂集中在中国联通重庆 分公司本部,由本部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集中缴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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