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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议条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琼国税发[1997]409号
颁布时间:1997-08-26
1997年8月26日 琼国税发[1997]409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根据局领导意见,现将国税发[1997]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 议条件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处理纳税复议条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 时报告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议条件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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