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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调整各市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级距税额的通知
琼财税[1996]政字第480号
颁布时间:1996-10-24
1996年10月24日 琼财税[1996]政字第48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财税局: 为了公平税负,缓解目前各地区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收益不合理的矛盾,以利企业 平等竞争。根据《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精神,现 将各市县土地使用税级距税额幅度进行调整(如附表),请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对照所属幅度予以调整税额和地域档次。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海南省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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