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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琼财税[1994]外字第36号
颁布时间:1994-01-14
1994年1月14日 琼财税[1994]外字第36号 各市、县税务局,洋浦开发区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0O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 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发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于三月中 间前将外商投资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申报表按要求汇总上报省厅对外税政处。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4]0O8号)(略) 二、外商投资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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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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