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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部分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5]24号
颁布时间:2005-07-21
2005年7月21日 税委会[2005]24号 海关总署: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对17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 具体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税目见附件。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1 61021000 毛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防风衣 2 61022000 棉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防风衣 3 61023000 化纤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等 4 61044100 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5 61044200 棉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6 61044300 合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7 61044400 人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8 61101100 羊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9 62034100 毛制男式长裤、工装裤等 10 62044100 毛制连衣裙 11 62044200 棉制连衣裙 12 62044300 合纤制女式连衣裙 13 62044400 人纤制女式连衣裙 14 62046100 毛制女式长裤、工装裤等 15 62062000 毛制女衬衫 16 62063000 棉制女衬衫 17 62064000 化纤制女衬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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