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税征管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1号
颁布时间:2002-08-21
2002年8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9月4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 项下的镀锡板(税号:72101200、721210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 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9月5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 25%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3)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