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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制止向企业摊派的情况和意见》的通知
国发[1987]5号
颁布时间:1987-01-15
1987年1月15日 国发[1987]5号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制止向企业摊派的情况和意 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去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向企业乱 摊派的通知》(国发[1986]49号)下发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向企业的 摊派有所收敛。但是,这个问题还远未解决,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此,国务院 同意经委、审计署、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成立国务院制止向企业摊派联合办公室外 (不增加编制,不确定级别,不增加经费),负责监督检查国发[1986] 49号文件的贯彻情况,处理有关摊派的事件。为了严肃纪律,在近期内要抓住 一些典型案例,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通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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