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企、事业管理
>
正文
关于《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91)财商字第188号
颁布时间:1991-06-11
1991年6月11日 (91)财商字第18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为了提高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的质量,加强财务管理, 特制定《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自1991年第二季度开始,请即布置执行。 附件一: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 和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促使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会计季、年度汇总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 完整性,加强财务分析工作,现将对各总行、总公司考核评比办法规定如下: 一、评比考核的内容 (一)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汇总表及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二)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及财务收支情况的分析及说明 二、评分标准及打分办法(共200分) (一)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汇总表及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共100分,每季 25分) 1.报送时间(基数分6分,评分4分,共10分) 报送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送到我部,遇法定假日可顺延一天。 按期报送得6分,提前一天加1分,最多加4分,延缓一天扣1分。 2.编报质量(15分) (1)项目齐全,数字准确,字迹清楚的得5分,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2)财务分析10分。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以及本季的信贷收支情况, 按照具体项目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对财务收支的影响;突出本季度的主要信贷 和财务收支特点,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并提出挖掘内部潜力,增收节支的措施; 在第三季度末要预计全年财务收支和利润,以及上缴财政等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3)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及财务收支分析说明(100分) 1.报送时间(基数分10分,活力10分,共计20分) 报送时间统一规定为次年 4月底以前。报送日期以发出邮戳或专人报送财政 部收到日期为准。按期报送的得10分,提前一天加1分,最多加10分,迟报一天 扣1分,最多扣10分。 2.编报质量(80分) (1)根据我部决算通知要求,数字准确、表式齐全、装订整齐、字迹清楚的 各得5分,共计20分。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2)各表数据准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完全相符的得30分。数字错误,包 括计算错误、打印、复写错误或勾稽关系不符的,每一处扣2分,引起连锁反应 的每处扣1分(在报表规定之日前自查出来的,减半扣分); (3)财务分析说明(30分) 年度财务收支说明要求全面分析,突出重点,揭露矛盾,找出原因,说明问 题,提出建议。其中包括本期信贷、财务的基本情况,对本年度会计决算编制中 重要问题的说明。本期因存、贷规模、结构变化对营业收入、成本支出、综合费 用的影响,与上期比较分析;专项拨款(补助)和利润留成资金使用及效果、应 收应付及挂帐问题分析等。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三、评比及奖励 (一)由财政部商贸司和各总行、总公司财会部门组成评比小组,负责评比 工作。 (二)按得分多少安排出名次,总分超过180分的单位给予表彰和鼓励。 (三)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比 照此办法进行考核评比。 (四)各总行、总公司对基层行的考核评比办法由总行、总公司结合本办法 自行规定。
上一篇:
关于印发《国营保险企业支付委托代办手续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营保险企业防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企业产权市场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