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贸金融企业管理
>
正文
财政部关于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抽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01]250号
颁布时间:2001-11-12
2001年11月12日 财金[2001]250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 行,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 公司,广东证券有限责仟公司,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我部决定委托社会中介 机构开展2001年第三批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抽查工作。现将此次财务抽查的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财务抽查时间范围为2000年度,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 二、财务抽查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含融资租赁)和 管理情况及会计基础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范围如下: (一)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各有关证券公司本部及若干家营业部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各分行、保险公司的检查,包括分行、保险公司本级及其所属的有关分 支机构。 三、财务抽查的政策依据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税收、会计规章。 四、财务抽查的方式:由我部委托中介机构组成财务抽查小组独立进行检查审计, 并由我部派专人带队进点。 五、财务抽查从2001年11月下旬开始,2001年12月底以前结束。 请你单位做好接受财务检查的各项准备,并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 条件。本次财务抽查的费用由我部专项核拨,各被抽查单位不得向抽查小组支付任何 费用。 附件:2001年第三批金融机构财务抽查安排表 序号 被抽查企业名称 中介机构名称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 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 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 4 华夏银行南京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天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 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华鲁分公司 9 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11 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5)
上一篇:
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
下一篇:
财政部关于修订《国家碘盐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