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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下发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提纲的通知
财行[2001]92号
颁布时间:2001-08-23
2001年8月23日 财行[20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 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体制改革的指 示精神,中央编办、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已着手开展有关工作,按工作计划, 首先对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前后的经费保障情 况进行调查。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调查提纲(附件一)和调查表 (附件二和附件三)所列内容准备书面材料(附件二由工商部门填列,附件三由质监 部门填列),经同级财政和编制部门核实盖章后,连同软盘于2001年9月10日 以前分别上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同时报送中央编办、财政部。 二、此次调查统计的有关文字和数据材料将作为研究和调整两部门经贸体制的重 要依据,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真实地提供 各项数据和情况。 三、调查内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请将文件复印件一并附送。 四、中央编办、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省市进行 实地调研,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张卫星 68551336 中央编办三司:沈丽丽65140533 工商总局办公厅:张成山68034036 质检总局财务司:雷奋强62000684 附件: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提纲 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表(略) 三、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表(略) 附件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提纲 一、体制改革前、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变动情况。包括行政编制人数、事业编 制人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及超编、待分流人员情况。 二、体制改革前、后经费的来源构成及开支情况。体制改革后的情况要求详细说 明和反映: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经费的原则(如定员定额。根据两部门的实际需要及财 力可能、以收定支等)、供给形式及经费数额;两部门的公用经费是否按高于当地一 般行政机关的标准安排;体制改革后有关经费上划情况。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和质量技术监督单位办公、实验用房、 技术装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统一着装专项经费的供给情况及实际需求情况。 四、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上缴情况;支出管 理的情况。 五、体制改革后经费供给与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解决意见和建议。 六、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负债情况,包括办公。实验用房建设负债、职工宿舍建 设负债及其他债务等情况;债务分类情况,包括银行贷款额(本息)、集资额及施工 单位垫付款、其他形式的借款等;清偿债务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商部门市场办管脱钩须移交的资产负债及其资产总值和负债结构情况。 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调整后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罚没收入的影响。 九、其他有关情况,如清理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标准后,对两部门收费总额 及财政对两部门核定收支的影响等。 十、请各有关单位要求认真填写附表中的有关内容,表中数据应反映本部门的总 体情况,如省级部门填写此表应包括省本级和下属市、县及基层单位的人员、经费情 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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