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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6-03-09
问: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2015年是否有调整?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