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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共用的设备对应的研发费用能否税前加计扣除?

录入时间:2016-02-26

  问: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共用的设备对应的研发费用能否税前加计扣除?

  答: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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