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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所得,适用税率是多少?

录入时间:2015-03-10

  问: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所得,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非居民企业转让我国居民企业股权取得所得,需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非居民企业是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居民,则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可按照相关税收协定或安排中关于征税权划分的规定执行。
  如香港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按照内地与香港签订的税收安排规定,有两种情况内地有征税权:一是在股份持有人转让公司股份前三年内,该公司财产至少百分之五十曾经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内地的不动产所组成;二是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十二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公司至少百分之二十五的资本。如不属于这两种情况,香港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经审批同意后,可不在中国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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