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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可否进行进出口业务,可否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录入时间:2006-08-16

  问:一人公司可否进行进出口业务,可否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否退税。是否需固定的办公地点或家庭住址即可。进行上述业务是否10万元注册资金即可。 第一年可否退税或免所得税。新办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的,可否给一般纳税人资格。第一年给退税吗? 免第一年所得税吗?
  答:1、一人公司要从事进出口业务需要到所在地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办理进出口权手续,拥有进出口权后,需要到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之后发生的出口业务,可以给予出口退税。
  2、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包括一人公司),如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有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如果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正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因此,一人公司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家庭住址和注册资金1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3、新办对外贸易公司从开业之日起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的优惠,从有收入的月份开始批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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