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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包衣粉可免税
录入时间:2006-06-12
包衣粉是一种药用辅料,主要为薄膜包衣粉,又称薄膜包衣预混剂,为白色或彩色粉末,能溶解或部分悬浮于水、乙醇、氯仿、丙酮中,成为均匀的呈悬浊的胶体。最近,某化工公司来电咨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属于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但又不含黄金、铂金成分的出口货物,从2005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该公司生产出口的包衣粉属于海关商品代码为3824909090的出口产品,不含黄金、铂金成分,但国税发〔2006〕10号文件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产品名单中没有包衣粉。他们想知道,税务机关对出口包衣粉能否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
税务人员解释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81号)规定,归入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的下列产品出口,从2005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这些出口产品包括:彩色粒子、硅藻土、混配制冷剂、十八烯酸、邻对甲苯磺酸胺、UV粉、鱼石脂、蔗糖脂肪酸酯、鞋用固化剂、非六价铭酸皮膜钝化液、C18-16醇、共沸化合物、包衣粉、聚合氯化铝、有机黏土流变助剂、氯芬新乳油、植物多糖、聚合氯化铝、化学锚栓。化工公司生产出口的包衣粉属于以上产品,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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