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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务交字〔2013〕174号录入时间:2013-11-15
东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流通函〔2013〕7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