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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10]137号录入时间:2010-08-13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