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财税[2010]942号录入时间:2010-08-13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公布学习出版社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公布学习出版社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29号)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