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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10]122号录入时间:2010-06-07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