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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10]99号录入时间:2010-05-2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