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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9]458号录入时间:2010-01-0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9]6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