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2-03-24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上月发布公告称,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本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明确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可暂停预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增值税,并对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进行退还。昨日,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该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全市各航空、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减少资金占用约2亿元。
“您好,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您公司于2022年1月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近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接到一通来自税务部门的退税提醒电话。该公司财会部经理何开祥说,他们分公司今年1月份刚在厦门投入运营,按照目前的优惠政策,公司全年预计可减少预缴税款约190万元。
记者了解到,政策落地的第一时间,我市税务部门便将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在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