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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1-11-11
问:《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如何填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第17行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