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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收取或支付的租赁费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7-12-29
问:我企业出租车辆,一共收取了两年的租金,这部分收入我应当如何入账?
答: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您一次性取得两年收入,应当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分摊到两年计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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