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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售清单应加盖财务印章吗?
录入时间:2007-08-30
问:企业收到一份销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清单上面没有盖任何印章,这样有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因此,没有加盖任何印章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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