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加价销售要全额开具发票
录入时间:2007-10-15
问:我公司在销售产品时收到银行承兑汇票较多,为鼓励客户用现金付款,我们对使用承兑汇票付款的客户进行了加价销售。加价销售是否要全额开具发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在从事经营活动中,确认营业收入时应向对方开具发票。因此,你公司在销售时无论是高价销售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还是低价销售收取现金,都应在确认营业收入时,按收取金额全额开具发票。
上一篇:
任意盈余公积可否用来转增资本
下一篇:
处置淘汰设备 注意相关规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