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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新)
录入时间:2007-04-20
发放贷款:
代理社:
借:贷款类科目
贷:活期存款——企业户
成员社:
借:贷款类科目
贷:存放联社款项
代理社收到划来的款项后:
借:联社存放款项
贷:活期存款——企业户
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代理社:
借:活期存款——企业户
贷:贷款科目
利息收入
联社存放款项
成员社: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贷款科目
利息收入
贷款发生逾期占用形态发生改变按相应办法结转。
以上假设条件:代理社为联社营业部,且各信用社在营业部开设结算账户,科目使用1124存放联社款项和2323联社存放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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