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公司股东的股东应否承担公司的清算责任?
录入时间:2006-10-12
问:B公司、C公司和D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D公司的股东是E公司和F公司,若D公司也被吊销营业执照,请问E公司和F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A公司的清算责任。
答:A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由作为股东的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共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并由清算组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D公司在A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被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则应当由D公司在A公司股权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参加A公司的清算,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权利义务承继人由E公司和F公司组织的清算组依法对D公司进行清算后根据清算结果确定。E公司和F公司并不必然有义务承担A公司的清算责任。
如果D公司在A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后被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则对A公司的清算应当由D公司直接参加,与作为股东的B公司和C公司共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并由清算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一篇:
财务公司应完善会计科目设置
下一篇:
可否直接向出资不到位的股东主张债权?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