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存货如何计价?
录入时间:2006-03-31
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存货如何计价?
答:税法规定企业的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材料等存货的计价,应当以成本价为准。
各项存货的发出或者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中,由企业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上一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无形资产如何计价?
下一篇:
企业送给客户的礼品不记入招待费,这项费用还受销售额比例的限制吗?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