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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税务上如何进行摊销处理?
录入时间:2006-03-24
问:某单位因业务需要购买了一套计算机应用软件,价值30000元,按会计制度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请问税务上规定这样的无形资产应按几年摊销?摊销时是否作为管理费用?
答: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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